1 | 林地租户张松秋违建搭建厂房 | 消防安全 | 改变林地用途,违规搭建厂房,厂房内存在无消防器材、无安全出口、无应急灯、无证无照经营等情况。
| 韶关市南郊二公里莲花南路丛林山庄停车场背后 | 韶关市国有韶关林场 周丽芳,0751-6970183 | 韶关市林业局 0751-8885123 | 林地租户张松秋违规搭建厂房,未经同意转租他人经营广告喷绘,承诺于2023年1月21日前自行拆除,但目前仍未自行拆除违建厂房,现已搬走相关设备厂房空置; 2022年12月21日韶关林场已向张松秋发出提醒通知, 2023年1月16日再次发出提醒函。如果承诺期限仍未自行拆除,韶关林场将于1月31日前向韶关市浈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报送租户张松秋违建相关材料进行拆违立案处理。 |